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07日 08:32  点击:[]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1-05

各二级单位:

为了做好期末、寒假和下学期初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让师生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学校研究,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安排

1.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1月22日(周五)— 2月21日(周日)。

教职工放假时间:1月23日— 2月21日。教师在完成网上学生成绩登录、考试质量分析和领取下学期教学任务后,方可开始休假。

2.开学时间

学生开学时间:2月22日—23日(周一、周二)报到注册,2月24日(周三)正式上课。

教职工开学时间:教师2月23日报到上班,行政管理人员2月22日(周一)报到上班。

二、寒假前工作安排

1. 教学工作。任课教师完成课程评卷任务后,于1月21日前完成学生成绩网上登录工作;教务处会同各二级院部做好新学期课程安排,13级、14级和15级普本学生网上选课等工作。(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站公告,教务处负责,各二级院部配合落实)

2.年度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个人要认真执行2015年考核工作通知,各考核小组要按照预定方案推进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1月5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报告和自评材料交发规处,1月10日之前将2016年工作计划交学校办公室;中层干部分别在1月5日、15日前将述职述廉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组织部;各用人单位1月18日前将本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及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学校办公室总协调,发规处、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落实)

3.年终分配工作。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年终分配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在一定范围公示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1月1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负责,财务处配合,各二级单位落实)

4.安全稳定工作。各二级单位放假前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消防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1月20-21日,保卫处组织对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假期若需用办公室、实验室和活动场所等,应在1月20日前将计划报送保卫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注重对各类重点学生群体的关注和人文关怀;深入开展离校前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在离校期间注意人身、交通和财产安全,遵纪守法。(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学生工作处配合,各二级单位落实)

5.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统计工作。各学院在1月18日前将留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情况分别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集团协助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寒假期间学生住宿和管理。(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后勤集团、各学院落实)

6.档案归档工作。各二级单位放假前应整理好本单位2015年的各类档案,下学期开学后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档案馆负责,各二级单位落实)

三、寒假期间工作安排

1.学校值班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假期学校总值班,总值班室地点:保卫楼二楼值班室;电话:59367838,相关中层干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及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联系方式于1月20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校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落实)

2.“十三五”规划修订工作。发展规划处寒假期间组织研讨、修订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7个专项规划牵头单位按照学校专题研讨会的意见修改、完善专项规划,开学后交发规处汇总,在学校第一届第二次“两代会”上进一步征求意见。(发规处负责,相关部门落实)

3.寒假期间各单位不得集体组织师生外出,中层干部离汉,应按要求向校领导报告,其他教职工离汉应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4.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寒假期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来访出入登记制度。无正当理由,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室、实验室。(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落实)

5.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各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宿舍安全管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实行每日晚点名制。后勤集团要为各校区留校师生员工做好假期伙食供应、水电保障,安排好各校区放假期间班车值班。(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集团负责,保卫处协助各学院落实)

6.留校学生和教职工学习条件。图书馆安排好假期图书借阅工作,统筹安排学生自习场所(具体安排详见图书馆门前公告)。信息技术中心做好各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寒假期间各校区校园网络安全运行。(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保卫处协助)

7.学生寒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会同各学院动员组织学生踊跃投身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做好2016“创青春”竞赛项目培育工作。(团委统筹安排,各学院组织实施)

8.师生慰问。组织好春节期间对留校学生特别是外籍留学生、困难学生、离退休人员代表、困难教职工、督导员及部分专家学者的走访慰问活动,体现学校的关怀和温暖。各学院在2月2日前后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留校学生团年饭工作。(学校办公室统筹,学生工作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单位落实)

9.校友工作。按照校友工作校院两级工作体系,校友办统筹安排接待寒假期间校友返校工作,各学院加强与知名校友的联络,放假后,春节前发出慰问短信、贺信,通过各个信息网络加强与校友的沟通,特别是宣传武汉纺织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以便更多的校友支持母校建设。(校友办负责,各二级单位落实)

10. 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组织安排好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别要关心和关注农村毕业生就业工作,慰问基层就业毕业生,回访重点企业。(招生就业处负责,各二级学院协助)

11.基建与维修工作。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妥善合理安排好假期维修、基建项目,加强维修、基建施工的跟踪、督促、检查落实。(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负责,后勤集团及相关单位协助落实)

12.春节氛围营造。按八项规定的要求负责各校区春节节日氛围的营造。(宣传部、后勤集团、保卫处负责)

四、开学准备工作安排

1.开学准备工作。2月23日,学校领导将组织相关单位分赴三个校区开展开学前教学设备、设施、环境、后勤保障等综合检查,确保开学初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单位配合)

2.开学前的后勤保障。保障开学前的班车运行、食堂伙食供给、水电供应等方面的工作。(后勤集团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2月23日,教务处会同各二级院部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课程教纲和教学准备情况。各二级院部落实本学院(部)学生下学期上课教材的指定与准备工作。(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部)落实)

4.教职工报到统计。2月23日17:00前,各单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送学校人事处、学校办公室,学校将报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人事处负责,各二级单位落实)

5.学生注册。各学院在2月21-23日学生到校后,及时做好学生注册工作,并将学生报到情况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学工部将情况汇总于2月24日10:00前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各学院落实)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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