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9号教学楼工程合同签约及开工仪式在阳光校区举行。校党委书记田辉玉、党委副书记张文学,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庄加兴,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胡凤君,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综合院院长范华冰,立信中德勤(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夏利等出席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校党委书记田辉玉、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庄加兴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下一步合同的履行落实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美好祝福。党委副书记张文学与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庄加兴代表双方签署工程合同及安全责任书。
在开工仪式上,张文学副书记表示学校将与各参建单位精诚协作,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按期完工,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再谱新篇,同时对施工、监理、设计、跟踪审计等参建单位提出了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廉洁、疫情防控等六个方面的希望。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庄加兴表示,公司将恪守信誉,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中德勤(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各参建方代表也均作了表态发言。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中德勤(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该项目负责人员以及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集团、采招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建处阳光校区9号教学楼建设工程部代表参加了签约及开工仪式。
为保证阳光校区9号教学楼工程合同签约并开工仪式顺利进行,10月19日下午,党委副书记张文学、学校办公室、基建处、采招中心负责人与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庄加兴等一行就施工合同的约定及履行内容等进行了友好热烈的讨论交流,张书记提出了施工质量安全、项目团队、工程变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均作出相应承诺,双方达成了一致。
据悉,阳光校区9号教学楼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83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70.07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建设周边道路,绿化景观等,签约合同价4720万元,计划工期468天。该项目建成将有利于我校进一步优化办学布局,拓展办学空间,提升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