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大楼各管理、使用部门:
阳光校区实训大楼工程维保已经到期(除防水工程外),为更好的服务大楼各管理、使用部门,经基建管理处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近期组织一次维修,请各部门收集因工程质量需要维修的问题(含公共部位),整理并填写《阳光校区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工程维修申请表》(附表一),于2020年6月 15 日前报送基建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将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请各部门积极配合!
附表1:阳光校区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工程维修申请表
基建管理处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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