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基建管理处部门职责

2024年01月08日 15:14 王寅 点击:[]

      基建管理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新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和专业修缮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的行政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二、负责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建项目及修缮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编制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报告,并办理立项报批相关手续。

    四、负责新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申办项目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五、负责全校投资额在60万以上的修缮工程和60万以下的专业修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组织。

    六、协助采购部门完成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各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采购工作,负责签订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七、负责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八、负责对在建工程实行全面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

    九、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移交及保修工作。

    十、配合财务、审计等部门做好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等工作。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和校档案馆。

    十二、负责报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资料。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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