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8〕20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园林主管部门,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合理确定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费用,更好地适应建筑业“营改增”后全省园林养护计价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定通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城市建成区内各类绿地的日常养护、建筑、小品维护、保洁及保安。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养护预(结)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三、本定额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1日前已进行招投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本定额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