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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0年11月03日 14:58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建项目工程变更行为和程序,提高工程变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减少工程变更,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质量,防控廉政风险,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武汉纺织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武汉纺织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办法》等,结合学校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归口管理业务部门、用户单位以及基建管理处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进行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包括建设工程变更在内的各项问题,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意见和建议;协调和处理学校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基建管理处,由基建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事务,收集整理相关的意见及建议等,加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根据分工,各有关单位在建设工程变更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基建管理处

1.基建管理处是学校建设工程变更的管理部门,代表学校负责建设工程变更包括组织论证、决策与执行等的全过程管理。其中处长是工程变更实施的总负责人,分管处长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变更,确保变更合规合法。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工程变更的技术可行论证,审签工程变更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执行变更决议等;

2.积极协调、组织工程变更可行性论证以及审签表的流转等;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变更文件组织施工;

4.负责处理紧急情况下的变更事宜。

(二)用户单位、归口管理业务部门职责

参与变更可行性论证,提出变更建议供基建管理处参考。

(三)审计处职责

根据审计原则对工程变更程序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

(四)工程建设参与单位

1.设计单位

(1)参与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论证;

(2)按照学校变更决定及时完成工程变更设计。

2.监理单位

(1)参与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论证;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文件,特别是预算、工期等,明确是否同意变更并说明理由;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变更。

3.施工单位

(1)参与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论证;

(2)对基建管理处初审通过的工程变更提交计算式、预算书;

(3)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变更的施工内容。

第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若有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参与,监理、跟踪审计单位按本细则规定履行工程变更相应职责;若无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参与,基建管理处履行工程变更相关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程变更原则

第六条 科学性原则。

(一)工程变更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工程质量和各项功能的要求,凡影响工程结构安全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变更设计应予以杜绝;

(二)工程变更必须在已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三)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文件批复精神,保持其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变更应该坚持按图施工、非必要不变更的原则。

第七条 严肃性原则。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实行集体决策,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变更。对于重大变更,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未经书面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得实施,不得办理工程计量支付等。

第八条  总价控制原则。工程变更累计变更增加投资总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含),否则需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 工程变更计价原则。变更计价一般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及类似项目的,按照相同及类似项目单价认定;已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参考湖北省房屋建筑相关定额、《武汉市建设工程信息价》及市场价等估价。若施工合同对其另有约定的,则按施工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 工程变更范围及审批权限

第十条 工程变更分为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本实施细则所指工程变更包括:

(一)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二)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三)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四)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五)未达到公开招标的暂估价、暂列金;

(六)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如下:

(一)由基建管理处处务会审批的:

项目设计变更、单项现场签证增减金额10万元以下,且未超过合同总额10%的。

(二)由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的:

1.项目设计变更、单项现场签证增加金额10~30万元(含10万元)且未超过合同总额10%的;

2.调减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

(三)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的:

1.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变更超过合同总价10%的;

2.单项增加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

3.调减金额额度较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认为需校长办公会决策的。

(四)特别重大事项需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拟定审议意见,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重大变更,还需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 工程变更的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的提出

学校相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可向学校基建管理处提出工程变更书面建议,书面建议应说明变更理由、分析因工程变更对安全、工期、投资、质量等的影响。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工程变更论证

学校基建管理处收到工程变更书面建议后,视需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用户单位、归口管理业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变更会审,对设计变更建议的技术可行性、可实施性、安全性、工期、经济合理性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变更设计

学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变更会审通过后,由学校基建管理处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函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施工图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交付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审核表》及变更预算书

施工单位在收到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图后,按要求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并附上设计变更文件(由设计单位编制)和变更预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六条 监理对工程变更的审核

   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事项进行的真实性以及预算书里面涉及的工程量等进行现场测量、核实后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  跟踪审计对工程变更的审核

实行跟踪审计的项目单项次变更额度在10万元及以上,由跟踪审计单位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学校对工程变更的审批

由学校施工现场代表、处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根据第十一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  变更通知的下达

工程变更按变更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基建管理处将会议纪要连同经审签的《工程变更审核单》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变更令,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变更的内容。

第六章 工程变更审核时限

第二十条 工程变更办理时限

(一)基建管理处收到相关单位变更建议后,组织学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审时限原则上为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变更施工图设计
     1.一般设计变更,无较大技术方案变更,设计错、漏、碰、缺的修改完善,设计时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
     2.较大、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时限为5个工作日以内。
     3.特殊、复杂的变更设计,可根据工程实际约定完成设计时间。
    (三)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变更增减金额和累计设计变更增减金额,编制时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

(四)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基建管理处审核时限原则上为3个工作日以内。

(五)需提交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的工程变更,适当增加相应的审核时间。

第二十一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继续施工会造成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时,学校施工现场代表请示处领导同意后,可以先施工,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工程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隐蔽工程的签证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需留存影像资料。

第七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工程变更应自觉接受社会、学校师生员工的监督,所有单位、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揭发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对工程变更管理过程中学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学校按照党纪政纪的规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审计处应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变更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因勘察、设计单位工作失误原因而产生工程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清单存在缺项、错项、漏项等原因而产生工程变更,造价咨询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如违反工程变更规定签发监理指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因预算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按照学校决定组织实施变更的施工内容,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校其他部门建设项目涉及工程变更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由基建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工程变更建议单

2.武汉纺织大学工程变更审核单

3.武汉纺织大学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图


 

武汉纺织大学工程变更建议单

变更类别:□设计变更  □现场签证

工程名称:                                   序号:          

   工程变更建议内容及理由:

变更内容及理由1

变更内容及理由2

........

 提出单位(盖章)        建议人(签字):       时间:

学校施工现场代表审核初步意见:

   

施工现场代表签名:                时间:                        

学校基建管理处分管处长审核意见:

   

                    (盖章) 签名:                    时间:  

武汉纺织大学工程变更审核单(正反两面打印)

变更类别:□设计变更  □现场签证

工程名称:                                   序号:          

   工程变更内容及理由:该变更内容(拟)于  年  月  日实施,具体内容及理由如下:

1

2

……

本次变更工程造价增££金额:         万元,累计变更增£ £金额        万元,累计变更总额超合同百分比:     %。

   是否影响工期:£       £,影响工期增加£  减少£        天。

     附件:计算式、预算书(需加盖骑缝章并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时间: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在对应的选项后打钩)

1、变更是否必要:  是 £       £

2、核实结果 :(包括预算、工程质量、技术方案可行性等)

技术方案可行性:正确 £  不正确  £ 是否影响工程质量:  是 £  £

本次变更工程造价增££金额:         万元,累计变更增£ £金额        万元,累计变更总额超合同百分比:     %;

是否影响工期:£       £,影响工期 增加£  减少£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学校施工现场代表审核初步意见:

1、变更是否必要:  是 £   £

2、变更理由是否充分:  是 £   £

3、变更技术方案是否可行:£   £是否影响工程质量:是 £  £

4、变更对工程造价、工期影响有无异议:  £   £

5、是否建议变更:  是 £   £

6、其他说明(包括上述1-5项中选填“否”与“无”的部分说明):

    附件是否完整£       £  是否为原件£       £

施工现场代表签名:              时间:                              

跟踪审计审核意见(附审计咨询报告):

工程师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学校基建管理处处长审核意见:

   

                    (盖章) 签名:                    时间:  

学校集体决策情况:

附决策纪要


 

武汉纺织大学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图

 

 

 

 

 

 

 

 

 

 

 

 

 

 

 

 

 

 

下一条:转发《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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